不给评估结果就做拆迁补偿决定合法吗

您好,拆迁补偿没有具体的标准,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评估过程中,如果被征收人对评估报告不满意,则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评估机构申请复核或是鉴定,也可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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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不合理应该就拆迁补偿纠纷进行合理范围内的协商沟通,沟通未果可以交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进行裁决,裁决后仍不满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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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没有具体的拆迁补偿,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原则上来说是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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